欧盟在管制含汞产品方面采取越来越强硬的方针。今年5月3日,欧洲议会管辖下的环境委员会通过一份报告,要求从2010年7月1日起禁止汞进口欧盟,从2010年12月1日起禁止欧盟出口汞,同时加强含汞产品的储存法规建设。环境委员会的报告是欧盟禁止含汞产品策略的一部分,此前欧委会通过了一项议案,旨在修订有关禁止汞出口及相关安全储存程序的条例草案(第76/769/EC号指令)。
该条例草案的原意是禁止金属汞出口,但环境委员会的报告显然扩大了管制范围。该报告显示:禁止汞浓度超过5%的辰砂矿石、汞膏及其他汞化合物出口;禁止汞进口;欧盟成员国应通过使用现有存货及废料回收以符合汞使用方面的规定,加强汞安全储存;根据欧盟的污染者自付原则,提出储存设施的拥有人应对安全问题负责;此外,环境委员会还通过了数项对条例草案的修订,以确保汞贸易得到密切监察,同时要求向违例者罚款。欧盟对汞产品的严格管制一直是有目共睹的。欧委会今年1月也提出一项议案(议案已获欧洲议会通过),修订有关限制销售若干类含汞测量装置的第76/769/EC号指令。
根据欧委会的议案,所有含汞体温计(消费、专业及其他用途)及其他所有测量装置(如血压计、气压计及除体温计以外的温度计),均不得在市场向公众销售。今年4月17日,欧盟理事会也就欧委会的这项议案提出两项修改意见。欧盟理事会建议应为禁售气压计提供两年的过渡期;由于现时欠缺关于较安全的不含汞血压计的资料,因此目前不是禁售含汞血压计的适当时候,欧委会应对现有的代替品进行评估。环境委员会的建议报告正是在第76/769/EC号指令的基础上提出的。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在环境委员会报告的基础上,再次对修订案进行二读审核。(苏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