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检验检疫局昨日发布提醒,我国从5月15日起,对124种涉及人类食品、动物饲料的添加剂以及原料产品进行强制检验监管。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第70号公告,企业在进出口公告所列产品时,今后必须依法向进出境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申报,同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监管和核查。检验检疫机构提醒我市相关进出口贸易商及生产厂商,要及时查阅第70号公告的详细规定,对于新增目录内的124种商品要及时办理相关申报和检验手续,并应提前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