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谈判没能按原定时间于4月底之前形成农业和非农谈判的完整模式,主要原因在于成员之间、尤其是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之间在农业和非农谈判中存在严重分歧。
农业谈判是本轮谈判中最关键、也是最复杂的环节。它既牵涉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之间、也牵涉发达成员之间以及发展中成员之间的讨价还价。40多年来,农业贸易一直处于多边贸易规则约束之外。长期的巨额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和进口保护,甚至使欧盟的弱势产业——农业也变成了人为的出口产业。而本身有着比较优势的美国农业,在政府的出口补贴下,实力更为强大。欧美合起来给农业提供的支持和补贴平均每天高达10亿美元。这些地区农产品的大量出口严重扰乱了国际市场。因此,减少国际农产品贸易扭曲的关键,是欧美减少出口补贴。另一方面,以日本和瑞士为代表的10国集团对农产品进口实施严密保护。例如,日本的农产品关税最高竟然达到1738%。这些成员的关税减让承诺也影响农业谈判的进程。
非农领域中的谈判,矛盾比较集中,是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之间直接交锋。目前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如何在关税减少和对发展中国家给予适当优惠两者间寻求平衡。一方面,去年的香港部长会议已经确定以瑞士公式削减关税,即关税越高,削减幅度越大。然而,由于发达成员的关税水平普遍要低于发展中成员,因此,后者削减的幅度要大于前者。另一方面,多边谈判中又普遍认可这样的原则,即:发展中成员可以不进行对等的互惠减让。显然,这两种原则在具体执行中存在着对立之处。其二,能否实现从约束关税到实际执行关税上的转变。以往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的起点都是成员的现行约束关税。正因为如此,许多成员在谈判中竭力维持比较高的约束关税,即使实际关税要低于这个水平。这样,在约束关税基础上的削减对不同成员的影响截然不同。对某些成员影响很大,而对另外一些成员则影响很小、甚或没有实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