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蛇口海关与斗门海关在蛇口海关办公室共同签署《斗门海关、蛇口海关关于水路转关运输监管联系配合办法》的合作备忘录,即“进口中转”合作备忘录,标志着蛇口—斗门港水路“进口中转”业务正式开通。这是继新塘地区开通该业务后的又一重大突破。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深圳西部港区的“进口中转”业务进一步成熟,并扩展到了泛珠三角的28个地区。这一新的举措将为国际班轮公司及该地区的企业(特别是纸品进口企业)提供除拖车运输或香港中转外的又一全新的支线物流运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