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暨《长三角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在上海举行。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分管副省(市)长及副秘书长,两省一市口岸办主要负责同志,上海、南京、杭州、宁波海关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宁波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口岸办主任楼小东首先通报了长三角“大通关”协作机制的筹建情况。江苏省口岸办副主任徐斌代表两省一市口岸办作表态发言,上海海关关长孙毅彪代表南京、杭州、宁波、上海海关作表态发言,浙江检验检疫局局长阎震代表江苏、浙江、宁波、上海检验检疫局作表态发言。江苏省李全林副省长、浙江省钟山副省长、上海市冯国勤常务副市长分别在会上讲话。
会上,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签署了“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这标志着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方将优化通关协作,整合通关资源,创新通关模式,简化通关手续,降低通关成本,完善通关服务,提高通关效率,构建监管有效、规范有序、方便快捷、高效和谐的长三角区域通关大环境。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的支持下,探索在两省一市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联网申报、联网核查和联网作业的通关协作机制。
二是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的指导下,探索实现跨关区、跨检区的申报、审单、验放的协作机制。对信誉好的企业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区域通关模式;探索实行异地报检,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审核,符合条件办理放行手续的模式。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通关模式创新,规范和简化长三角区域转关运输监管。三是在获得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认可的情况下,探索代理机构本地注册备案、全区域适用通关的可能性。建立代理企业诚信守法等级评估互认制,推进长三角区域内进出口代理市场建设。实现进出口企业本地注册备案,全区域适用通关。
四是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两省一市政府协商四关四检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便捷通关企业统一认定标准和管理互认机制的可行性,即四关四检分别互认其中任一关检按规定确认的便捷通关企业名录,对长三角区域内便捷通关企业实施便捷通关措施。
五是建立两省一市“大通关”信息沟通联系制度。两省一市口岸管理部门与四关四检之间保持密切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解决长三角区域通关及协作的有关问题。
最后,会议讨论决定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协作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第二次联席会议明年由江苏省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