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珠澳跨境工业区将于今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此进入珠澳跨境工业园珠海园区的企业,将享受海关申报、海关税收以及加工贸易方面的三重优惠政策。
拱北海关日前举办《管理办法》宣讲会,拱北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处长涂琳就即将实施的管理办法作了介绍,本月8日以后,珠澳跨境工业园区珠海园区可以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进出口税收政策+专用口岸”三重特殊政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为内地首例。
据了解,珠海园区内的企业,在跨关区配送货物或异地企业跨关区到珠海园区提取货物时,《管理办法》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灵活选择向园区海关申报,也可以直接向异地企业主管海关申报,免去距离产生的报关麻烦。
涂琳介绍说,珠海园区内企业将享受较优惠的税收政策,海关将为企业创造一个近乎无税的环境。她说,内地货物进区即视为出口,可享受出口退税,无须等到货物实际离境时才办理退税。同时,出区货物按照实际状态征税,且在园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边角料、废品、包装物料、残次品按照出区实际状态征税,优于区外残次品按照对应料件征税;对在跨境珠海园区内自用的进境设备、办公用品享受减免税收政策。此外,以一半贸易方式经珠海园区进入区外的货物,如果能获得香港、澳门签证部门签发的CEPA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享受零关税待遇。
据悉,区内的企业实行电子账册管理,无须办理制止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并可以开展燕窝、鲨鱼体、西洋参、鹿茸等区外禁止加工贸易方式开展的业务;开展加工贸易不受国家和关区单耗标准限制,企业如实申报,海关据实核销;同时,对于消耗性物料,无论是否完全物化到出口成品中,均可以享受保税待遇。
另据拱北海关介绍,截至今年3月31日,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85%的土地已出让,有26家企业投资建企业,其中包括4家港企、18家澳企,总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
据悉,至3月31日,经珠海关进入跨境工业区的车辆达360辆次,月增长17%,通关人数4214人次,月增长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