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泰国海关2006年3月1日签署《互助合作安排》,加强合作打击跨境海关罪行,包括打击走私活动和贩运毒品,以及保护知识产权。
香港海关关长汤显明表示,《互助合作安排》标志两地海关决心透过行政互助,在多个范畴加强合作,包括打击走私活动和贩运毒品,以及保护知识产权。
汤显明和泰国海关关长SathitLimpongpan代表两地海关签署《互助合作安排》。泰国海关驻港代表办事处,已在香港成立逾40年。
香港海关已与中国海关总署,以及9个海关组织签署了《互助合作安排》,包括纽西兰、澳洲、英国、美国、法国、比利时、加拿大、印度和南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