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1日上午,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海关以暂时进口方式申报进口木箱450件、5.85万公斤,并在该海关完成电子放行手续。与此同时,在海关系统的共用数据库,天津海关的关员也收到了该票货物的放行信息。当日下午,天津新港海关快速办理了该票货物实货放行手续。
西部地区首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货物在天津海关顺利通关
根据2005年底天津海关与太原、郑州、呼和浩特、西安、乌鲁木齐等内地海关签订的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内地进出口企业从天津口岸进出口货物,可做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将港口功能延伸到内地。为此,天津海关在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区域通关窗口,西安、乌鲁木齐、太原、兰州、银川、郑州、呼和浩特、石家庄海关还专门派员进驻进行区域通关业务,这在全国海关系统尚属首次。此举一方面为内地企业提供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新型通关模式,优化作业流程,提高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效率,降低企业的成本,另一方面,也打破地区间现有的关区限制,最大限度地整合港口资源,物畅其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