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首创客户协调员制度为企业提供个性化通关服务近1年来,对促进出口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此,试点范围近日将进一步扩大,受益企业增至60家。
深圳海关官员1月12日透露,新增受益企业将分别从年度纳税额前30名、出口额前30名的企业中选取。
数据显示,一批大型、重点企业对促进深圳外贸出口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深圳关区出口额超亿美元与纳税额超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合共百余家,它们的数量占关区企业总数不到1%,而当年度出口额约占深圳关年度出口总额的64%,纳税总额约占深圳关年度税收总额的46%。
根据这一情况,深圳海关大力创新企业管理模式,于2005年3月在全国海关中率先推行了“客户协调员”制度,富士康等15家信誉良好、前一年度出口额超亿美元或纳税额超亿元人民币的深圳重点企业及大型高科技进出口企业,成为首批试点企业。海关向这些企业,委派了客户协调员,协调解决企业通关疑难问题,提供个性化通关服务,取得良好效果。试点至今,15家企业共向海关反映了通关疑难问题56宗,客户协调员共向关内各部门发出《客户协调服务建议书》61份,使企业反映的问题全部得到了协调解决。
其中,仅富士康集团就向客户协调员反映了10宗通关疑难问题,全部得到及时解决,这对企业2005年取得出口近200亿美元、增长超过九成的佳绩起到了重要作用。
深圳海关负责人说,这项新尝试,还体现了海关管理观念的转变,实现海关管理由管货物为主到以管企业为主,用以规范、引导企业行为,优化海关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