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1日,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实施满一周年。改革一年来,长三角区域物流效率大幅提升,物流成本明显下降,企业从中获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长三角16城市地跨苏、浙、沪两省一市。目前,该地区的进出口贸易分别由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四个直属海关实施监管。为适应长三角区域经济和区域物流的一体化发展要求,发挥长三角对内地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试点于2005年11月21日正式启动,并于2006年10月1日将合作范围扩展到长江沿线十海关,涉及七省二市。
实行区域通关改革前,收发货企业为办理跨关区转关业务,或者选择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办结全部海关手续,并奔波于企业所在地和口岸之间;或者选择采用转关运输方式,在口岸海关和内陆海关进行“两次申报、两次放行”,手续较为繁琐。实施区域通关改革后,转关通关手续较之从前大为简便。特别是对守法水平较高的企业,海关还提供了更便捷、更高效的选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中国嘉兴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俞伟光用四个“不用”,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给企业带来的实效。“不用那么勤快地跑口岸海关了,不用在口岸海关报关大厅排队等候了,不用非要等到海关监管车辆再能运货了,不用再进属地海关的监管场地了。”2006年1-10月,长三角16城市通过“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已累计进出口货物1428批,价值3.85亿美元。
2006年7月,海关总署将试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的企业准入门槛进行调整,由原来的AA类扩展到信誉评级为A类以上的企业。截至今年10月底,长三角地区试点企业数量已由改革初期的24家增加到目前的146家。
笔者了解到,通过信息联网、数据共享、联网监管、区域联动,长三角区域通关改革有效消除了因行政区划和关区分立造成的物流障碍;以企业守法便利为导向,实现了口岸货物的快速分流,简化了海关手续,降低了物流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得到广大企业的普遍欢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报关报验部经理李清对此深有感触:“区域通关改革极大地提高了单证的运行速度,通关效率提高了,还节约了大量人工与成本。”(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