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2日至14日,商务厅主持召开了“跨区域口岸合作”工作座谈研讨会。天津市政府口岸办、海关、检验检疫、港务等联检单位负责人以及自治区政府、发改委、经委、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单位代表、部分进出口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主要就如何推进“跨区域口岸合作”进程,加快宁夏进出口贸易发展等问题广泛进行了交流、研讨。
2005年4月18日,北京、河北、天津、内蒙、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川、河南、山西、陕西12省、市、自治区在天津签定了《跨区域口岸合作天津议定书》。这次研讨、交流是在该议定书基础上,就口岸合作运行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进行的又一次磋商、洽谈,并将以此为契机,签订《跨区域口岸合作备忘录》。
座谈研讨过程中,与会代表提出,目前制约进出口相关的因素较多,主要有:铁路运输运力不足,难以满足进出口货物的需要;集装箱铁海联运业务规模小,环节多。综合费用高;在货物运输调整过程中,由于舱单变更有时存在影响核销退税现象;在进出口货物的装卸过程中有破损、短缺等问题。这些制约因素,严重影响了宁夏进出口的快速、健康发展。通过座谈研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加强跨区域口岸合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口岸管理机制,加快大通关建设”和“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东、中、西部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充分利用和发挥天津口岸优势,实现两地口岸功能互补,互相延伸,不仅有利于宁夏及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对于促进区域联合,建设大口岸、实现大通关,促进大经贸,推进地区间开放型经济的共同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研讨交流的基础上,天津口岸办与宁夏口岸办共同达成以下意见:一是抓紧协调铁路部门,尽快开通宁夏至天津口岸的铁路货物进出口专列或班列,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实现铁海联运的快速、高效;二是希望天津市政府口岸办协调海关、港务等相关部门,通过人力、技术等方面支持和介绍船运公司的介入等手段,争取早日在银川、石嘴山两市建立物流中心,集装箱场站,实现宁夏、天津两地贸易进出口点对点服务和以箱代运;三是自治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采取投资引资,构建铁海联运平台,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架起宁夏、天津两地口岸合作的桥梁。不断研究解决跨区域口岸合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精诚合作,广泛交流,促进《跨区域口岸合作天津议定书》内容的落实;四是要充分利用银川、石嘴山两市的现有条件进一步改造完善,尽快实现铁海联运,使铁路运输、货物报关的渠道更加顺畅;五是加快电子口岸建设的步伐,达到各口岸间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共同发展的目的;六是在原签订的《跨区域口岸合作天津议定书》基础上,尽快签订两地《跨区域口岸合作备忘录》,使两地在进出口业务上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共谋发展。该文本草案由天津市政府口岸办负责起草,经两地政府审查批准后再签订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