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机构对“三来”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根据“三来”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掌握和要求。对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进出口商品,由商品所有方或委托加工单位自行检验,如有争议,可申请商检机构办理鉴定业务。对来样来图制作,如原材料、零部件均由国外提供的,仍按来料加工同样办理;如国外只提供来样、来图而有关原材料和零部件均由国内生产加工方负责的,则等同于一般进口贸易,按商检机构一般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要求办理,即属于《种类表》内的商品,必须向商检机构报验,由商检机构负责检验出证,对于《种类表》外的出口商品,由企业自行检验合格后出口;如来样来图方与生产加工方有争议的,可申请商检机构办理鉴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