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月开始,重庆市长江港口(重庆港、九龙港、万州港)内贸收费将执行新的规定和标准,这是记者昨日从重庆市港航局获得的消息。
今年6月,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的通知》,新规定对我国沿海、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主要港口内贸收费的规定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重庆作为长江沿线的主要港口城市首当其冲。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继2001年5月放开国内水路运输价格后,又一水运价格改革的新措施。下月起,港口内贸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货物港务费、船舶使用费实行政府定价,货物装卸作业费等劳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同时,下月起,港口内贸收费项目还将得到规范,除规定项目外,经营企业一律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此外,作业不再实行综合包干收费的办法,改为按服务项目单项收费。增设驳船编解队作业费,收费标准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