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下发《“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和福建省农副产品运输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凡进入福建省和省内运输的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绿色通道”上行驶,可免征通行费,而对于运输农副产品的出省车辆不得免征通行费用。
凡是整车运输进入福建省和省内运输的粮食(含稻谷、大米、小麦、玉米、大豆)、食用油、新鲜蔬菜、鲜活禽蛋(鸡、鸭及其蛋品,含冰冻鸡鸭肉)、生猪(含冰冻肉)、牛羊(含冰冻肉)、鲜活水产品(含冰冻)、鲜牛奶的,可免征公路车辆通行费。运输以上农副产品的出省车辆,不享受免征车辆通行费政策。对在全省范围内整车运载本省地产新鲜水果的车辆,应免征道路(包括高速公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