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收费公路全部开通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预计每年减免通行费2亿元,为农民增收作出贡献。按照规定,对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通过本省辖区内公路的收费站(点)时在实际车型类别的基础上,按降低一个车型类别(不含第一类)缴纳车辆通行费;对通过普通公路的第一类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货车实行优先办理月票制度,并且不受收费站半径十公里的地域限制。同时,省交通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已建成的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的管理,充分发挥“绿色通道”快捷、顺畅、低成本的优势。
据了解,“绿色通道”网络内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不适用全国“绿色通道”运输政策的产品包括: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及花、草、苗、木、粮食等。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是指达到该货车核定载重量或装载容量的80%。
省有关部门规定,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没有明显违反道路通行规则的,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发生交通事故或损坏路产的,公安、交通部门要及时依法按程序处理后放行,车辆损坏的要主动协助车主转车启运。有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