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通部公路司获悉,交通部向社会推荐的道路货运汽车及列车第一批车型近日正式发布。此举旨在推进货运汽车及列车车型的多轴化、重型化和厢式化,提升道路货运车辆整体技术水平、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现状。
据介绍,交通部推荐的首批车型共24个,涉及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个车辆生产企业,它们都是国内货车生产特别是中重型货车生产的主流企业,被推荐的车型具有标准化程度高、自重轻、承载量大、安全性能好和能耗低等优势,符合道路货运车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交通部公路司相关负责人在向记者介绍时认为,推荐道路货运汽车及列车车型工作将对道路运输业产生积极影响。
第一,通过对车辆整备质量、车轴级别、轮胎型号、悬架方式、牵引座离地高度的要求,限制了货运车辆超载运输的能力,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超限超载运输。
第二,推荐的货运汽车及列车的最高时速都超过了100公里,通过对车辆的动力配置及动力性能要求的提高,有利于引导货运汽车及列车高速化,大大提高车辆在高等级公路上的运营速度,从而提高我国道路的通行能力和道路利用率。
第三,通过对厢式半挂车、骨架式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煤炭运输车的推荐,有利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专业化和标准化,适应将来物流运输业发展的需要。
第四,通过对车辆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舒适性要求的提高,从使用者的角度对车辆制造业提出了产品发展的需求,并对运输业户选择更新车辆类型提出了引导性意见,有利于引导车辆技术进步。
第五,通过对发动机最低油耗比、汽车及列车每小时80公里等速油耗的要求,有利于全面推动道路货运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道路运输行业。第六,通过对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ABS制动系统、缓速控制装置、行驶记录仪安装以及子午线轮胎、车轮动平衡的使用要求等一系列措施,有利于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现状。
交通部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对推荐车型予以扶持,在市场准入管理上优先予以许可,在收费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对推荐车型市场准入时,在《道路运输证》车辆技术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中加盖“推荐车型”印章,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放置全国统一式样的“推荐车型”标志牌,并将有关信息通报给同级公路管理部门。推荐车型不符合推荐车型表所列技术参数和装备要求的,不得作为推荐车型准入市场,也不得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道路货运经营者凭借加盖推荐车型印章的《道路运输证》,在车辆审验有效期内,办理相关费用优惠手续。各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对推荐车型,不得随意拦车检查、滞留和罚款,在超限超载检查中要给予快速通过的便利。推荐车型一经被发现非法改装,立即取消“推荐车型”标志牌,并不再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