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了解到,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民航总局,调整现行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20元提高到30元, 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40元提高到60元。
执行期限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以航班时刻为准;同时,为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的矛盾,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铁道部自2006年4月10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国铁货物统一运价平均每吨公里提高0.44分,即由现行平均每吨公里8.61分提高到9.05分。其中,货物运营价格由平均每吨公里5.31分提高到5.75分,铁路建设基金每吨公里3.3分不变。青海省将按国家规定时间同时进行调整。(作者: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