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办证手续,提高运输效率,日前,广西自治区交通厅、农业厅发出通知,规定从2006年2月1日零时起,凡持区牌照的车辆运输我区鲜活农产品时,一律凭绿色通道长期通行证通行。持我区车辆牌照并打算以后运输我区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持行驶证、车主身份证、车辆营运证到车辆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长期通行证。
据介绍,长期通行证按年度核发,有效期为1年,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作为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标识,副本用于记录当次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有关信息。
为便以查验,绿色通道长期通行证号码将与车主手机号码相一致,一车一号,实行集团网防伪,通行证真伪语音查询系统电话为:10157150。自治区农业信息网将实时公布已领取了长期通行证的用户资料及交通部门提供的相关车主违章资料。对于持长期通行证已违规2次且交通部门收回了通行证的车辆和已违规的外省车辆,各地农业部门在当年内不得再次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