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去年12月11日起,我国允许外资设立独资的货运代理服务公司。与此同时,除快递业之外,外资经营其他国际货代业的审批权也下放到地方,这一切因素促使了今年外资对深圳运输代理服务业的加速抢滩。来自市贸工局的资料显示,今年1月新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前来咨询开办国际货代业的企业非常多,而当月新注册的运输代理服务企业就有5家,且全部是以独资形式设立。
注册国际货代15天可审批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新办法规定,从2005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这意味着中国货代行业进入一个放开经营的时代。同时,除设立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仍需由商务部审批外,外商设立经营其他业务的国际货代企业则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原来要求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新办法也做出调整,注册资本金大大降低,如经营陆路国际货代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从市贸工局获悉,新办法实行以来,货代企业申请注册登记已大大提速,在深圳市15天可获得审批。
外资货代将在深掀独资潮
“早在几年前我们就关注货代业政策走向。同时我们也看到深圳港口和现代物流业发达,为货物代理和船务代理企业在深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新近在深注册开办货代业的纪星国际货代公司有关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据了解,由于对外资设立货代业注册资本金降低,目前来深开办国际货代业的企业多为中小企业,以港资为主。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新注册的5间货代企业均以独资形式设立。
香港联讯货运有限公司以合资形式在深圳做货代很多年了,今年公司以独资形式在深注册成立新的货代公司。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其实早就想以独资形式来做了。合资这么多年,工作起来不是很得心应手,合作中也有些不愉快,但一直限于政策没有放开。
另一家新注册的国际货代公司负责人说得更坦白:“目前在中国投资再选择合资是不可取的做法。独资经营可规避中外企业在制度、文化、经营理念等方面的摩擦,可使其投资更好地体现母公司的意图。”
市贸工局有关负责人谈到,合资除了要在收入上分成,管理与决策体制也要处处与内地的企业分享。对外方来说,除了能够有一个熟悉内地市场的“向导”外,国内股东无法为其提供更多的支持。可以预见,随着政策放开,外商将会在深圳掀起一股国际货代业独资热潮。
深圳货代业竞争更火暴
业内人士认为,货代业审批权的下放为外商来深投资创造了便利,也将对深圳国际货代业产生较大影响。
深圳一家经营国际货代业务的人士介绍,过去,许多企业因怕过“审批关”,不得不选择挂靠在一级货代企业名下,成为二三级货代企业。审批权下放后,国际货代企业设立申请手续和时限会大幅缩减,势必引导许多二三级货运代理企业申请转为一级企业。届时,货运代理渠道将更为通畅,成本也会进一步降低,这对物流企业和承运人是一大利好。
目前,深圳已有1000多家货代公司博弈市场。随着审批权限下放,准入门槛降低,估计将有更多外商来深投资国际货代业,整个行业面临更激烈的竞争。(作者: 饶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