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重庆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发布消息,从13日起到2006年6月30日为止,重庆市将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家禽业的影响,扶持家禽业发展。
这些减免项目包括:对通过公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港口建设费;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按50%幅度减免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