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决定将蛇口、盐田港等九大港区统一称为「深圳港」。今后将不得再称呼深圳「盐田港」或是「蛇口港」,配套的路牌标志标识也将进行更改和统一。
为树立深圳港品牌,扩大深圳市的国际影响力,实现深圳港从「大港」向「强港」转变,经过研究,深圳市政府决定规范深圳港名称,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港区称谓、统一对外交往称谓、统一推介深圳港、统一路牌标志标识。 根据7日公布的有关规范「深圳港」名称的通知,深圳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随后将尽快清理、修改有关涉及港口的各项函、文件以及相关对外宣传材料,明确深圳港由蛇口港区、盐田港区等九大港区组成,深圳港口统一称为「深圳港」,不得将「××港区」称为「××港」﹔由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也应统一使用深圳港称谓﹔由各有关企业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也只能使用「深圳港××港区」或公司名称。 名称的规范还涉及多方面。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新设企业申请名称中含「××港」字样的,要求其进行修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于现有企业名称中含「××港」字样的,引导其自行做出规范性修改﹔深圳市规划部门就涉及港口的不规范地名做出规范性更改﹔深圳市交通局(市港务局)将督促港口企业对现有港区出入口的标牌做出规范性修改﹔各金融、贸易、服务单位在开展涉及港口航运金融结算业务时,还将逐步推行以深圳港名义的结算模式。 另外,在港口公安管理体制改变之前,暂时保留蛇口港公安局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