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危险品运输是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为实现对危险货物的有效监管,日前,张家港海事局以集装箱运输管理为抓手,组织张家港外运、南京远洋船代张家港分公司等6家单位的危险货物申报员召开专题会议。
专题会上,再次强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集装箱代理单位严格遵守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制度;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在进出港口前应按要求提前24小时办理申报,申报时必须提供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船舶适装证书、积载图等资料;集装箱船舶在办理签证时应提交装载货物清单,列明所载货物的正确运输名称、箱号、是否属于危险货物等,如载运危险货物,在签证时应提交经核准的危险货物申报单;从事集装箱船舶装卸作业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集装箱内所载货物名称、数量,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凡发现箱体或其部件有破损、污染、撒漏或渗漏现象的,不得装船;从事集装箱船舶装卸作业单位和代理人员应从托运人等有关方面了解集装箱内载运的货物情况,单证上的货物名称应为正确的运输名称,不得使用俗名、别称等,特别是危险货物应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如有疑问,可向海事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咨询,不得隐瞒、谎报。(邱德春 钱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