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海上秩序问题发生时,双方都会相互配合及时地共同提供海上执法保障。
日前,大连海事法院与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来自海事法院和边防部门的消息均称,这种协议的签署在我国还是首例。
大连海事法院党组感到,法院民警外出办案时,常遇到暴力抗法者。而公安边防部门接到救助后,还需要通过上报、批准后才能出警。
大连海事法院与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经过多次研究探讨,制定出相关合作协议:海事法院扣押船舶时,或执行此类案件中遇到以暴力或以其他方式的抗法者需要协助时,边防部门应根据管辖权和警力情况,派员到现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对在沿海和海上发生的属于治安案件性质的渔业民事纠纷,当边防部门调解不成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海事法院将及时立案、快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