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我国将允许外商设立独资公路货运和货代企业;公路运输业承诺,入世后1年内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3年内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铁路运输业入世后3年内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入世6年内,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实际中,公路运输业面对入世挑战较平静,从2002年12月1日起允许举办中外合资道路运输企业,外资比例达75%。铁路运输放开较迟缓,尚未出现外商参股的合资铁路,也未涉足铁路运输市场。入世使一些不具备竞争能力的小企业退出市场,对整个行业有利,但是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抑制了国内外资本进入铁路运输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