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由于法定的自由裁量权幅度较大,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各地对相同的水路运输违法行为采取的处罚标准不一,影响了行政处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对此意见较大。为进一步规范水路运输行政处罚行为,力求行政处罚的公平和合理,维护水运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浙江省交通厅结合该省水路运输的实际,根据船舶吨位的大小、客船客位的数量及违法所得数额的数量,就水路运输行政处罚的额度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