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的总要求和交通部领导关于长江干线开展联合执法的有关指示精神,长航局决定自今年12月至2006年9月,在长江干线三峡河段(中水门至庙河长江段)和芜湖河段(芜湖市行政区划内长江段)实行联合执法的试点,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联合执法运行模式和长效工作机制。
11月4日出台的《长航局系统联合执法试点方案》确定,联合执法采取“专项整治” 、“联合巡航”和“水上政务大厅”三种模式,参加试点的单位为以上两河段内的海事、航道、公安、水上无线电通信管理等行政执法机构。
在试行期间,三峡河段将重点抓好水上政务大厅和联合巡航模式的试点;芜湖河段将重点抓好专项整治模式和联合巡航模式的试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芜湖河段近期要下大力气抓好“非法采砂恶化航道条件、危及航行安全的整治”。今年的枯水期,在其它重点浅险水道的应急通航交通管制也要根据《长航局长江枯水期重点浅险水道应急通航交通管制规定》,按联合执法的模式组织进行。
长航局党委书记黄强介绍,目前,长航系统设有运政、海事、航道、公安、通信行政管理等门类的执法机构,分别履行各自的执法职能。而长江航运行业管理中遇到的诸如交通肇事逃逸协查,采砂安全管理,枯水期重点浅险水道应急通航交通管制,船舶超载超吃水整顿,“四客一危”船舶违章行为检查整顿等执法活动,涉及面比较广,需要多个执法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分散的执法体制难于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实行联合执法试点,是该局推进执法改革、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将为长航局系统全面推行联合执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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