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司司长张剑飞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欧亚道路运输大会上表示,从今年起,我国将允许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采用独资形式在我国境内设立道路运输企业。至此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开放达到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承诺的最高水平。
张剑飞表示,为了进一步开放道路运输市场,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交通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修订和废止各种服务贸易壁垒、以及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制度和规定,打破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对依法在我国设立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一视同仁,并使其享受同样的国民待遇;鼓励外商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多种方式投资我国道路运输企业;鼓励、支持国内运输企业与毗邻国家开展国际道路运输业务,鼓励外商依法投资我国西部和东北地区道路运输业;鼓励和支持外商对我国道路运输基础设施进行投资,特别是对农村客运站和城市货运站场、货运车辆装备等基础设施的投资。
张剑飞介绍,到2004年年底,经交通部批准立项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已有919个,投资总额近50亿美元。其中,加入世界贸易组织3年来批准立项的外商企业有122家,投资额为13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