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管理局发现多起货运代理公司误收危险品的事件,严重危害航空安全。虽然这些事件被及时妥善处理,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但是其潜在的安全隐患却非常严重。货运公司作为托运人,常常因此受到航空公司和民航局极为严厉的处罚,诸如罚款、停单,严重者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危险品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因气压、温度变化,或受震动、空间限制等,可能发生爆炸、自燃、有毒气体泄露等等,对飞机、生命、货物造成伤害。国家有关部门对危险品的生产、仓储、运输、装卸都有严格的规定,无论是操作主体、操作方法还是操作费用都有不同的要求。但是偏偏有一些客户出于种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将危险品瞒报,货运公司如果稍不当心,就会被卷入涉嫌隐瞒危险品的漩涡,使公司的信誉、经济及业务受到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货运公司若要健康长远发展,就必须加强对危险品、一般化工产品运输的风险防范管理。据分析,客户将危险品以普通化工品出运主要有疏忽型、故意型、恶意型三种类型。
疏忽型:客户申报的品名是普通化工品,发货时错把危险品当作普通货物发送。有的是整批发错货、有的是少数发错货、还有的是个别危险品混杂其中。对于错发的危险品,货运公司如果能做到细致、认真核查单、货的统一性,是可以发现异常之处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属于无意中错发货物,货物包装上的危险品品名、标志、唛头与单证上的品名、标志、唛头肯定对应不上,只要货运公司的收货员仔细将货物包装上的标签、唛头与单证加以核对,就能及时发现单货不符,避免将危险品交运,而且为了防范个别危险品混杂其中,更要做到逐件审查、逐箱审查、无一疏漏。
故意型:客户为了逃避危险品运输繁琐的审查手续和高昂的费用,有意以普通化工品品名申报。此时客户随附的检验报告必定是有关检测机构针对该申报的普通化工品所作的无危险性的结论意见,如果有关部门要求重新做技术鉴定时,客户就将提前准备好的样品送去检验,于是危险品便以普通化工产品的身份堂而皇之地出运了。
恶意型:在当前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仍频的局势下,货运公司对恐怖势力利用航空货物运输实施犯罪的可能性也不得不防。1988年的洛克比空难、2001年的9.11事件,都是国际恐怖主义的典型案例,后果都极其惨重。运输企业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恐怖分子利用我们审查上的不严、交接上的疏漏实施恐怖犯罪。
那么货运公司应如何规范操作,才能有效地识别危险品、防范误收危险品的风险呢?笔者认为,货运公司只有全员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的风险防范意识,从人员培训上、管理上、操作上和法律上共同努力、合力防范,才能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