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开始,春秋航空开始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由于油价持续在高位徘徊,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下发通知,决定延长征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到明年的3月31日,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已提前购买20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航班机票的旅客不再补收燃油附加。
在今年8月,各家航空公司开始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之后,春秋航空就特立独行,没有收取燃油附加费。但是记者昨天了解到,在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下发延长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通知之后,春秋航空没有“幸免于难”,从12月开始,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据业内人士透露,受到廉价航空的冲击,各航空公司联合向民航总局发出申请报告,要求廉价航空公司同样征收燃油附加费。基于公平、公正性,民航总局要求春秋航空开始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1日,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刘单也对记者表示,他们已经收到民航总局的通知,从12月起,在旅客购票时会按照标准向其收取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