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进出口商会、江苏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向全省外贸企业和货代企业发出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停止向外国船公司支付“码头作业费”。
从江苏省进出口商会了解到,早在2001年12月,国际班轮公会、西行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等在同一时间宣布,自2002年1月起在中国所有对外开放的港口统一收取“码头作业费”。江苏省货代协会副会长费泽山介绍,国外集装箱占我国出口货物集装箱的80%左右。按规定,一个标箱一次收取码头作业费370元,大柜收560元,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以江苏开元国际集团为例,年运输吨位约为430万吨,集装箱1.5万个左右,一年增加的开支有六七百万元。全省这个数字超过10亿元,这使得一些低货值商品陷入了无利经营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