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利比里亚众议院部分议员向议会提出“修改公共管理法第六章关于成立国家港务局的部分条款的法案”,要求授予国家港务局董事会成立一个或多个管理公司的权力,并由上述管理公司承担利港口日常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此外,如果该项法案获得通过,国家港务局今后每年的年度预算和签订的投资在100万美元及以上的合同都应由议会来批准。
另据悉,众议院同时还计划对涉及利炼油公司、利电力公司等国有企业法律的法案进行废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