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进口石油运输、油品供应长期协议。这是两公司为落实双方先前签署的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框架协议所列合作内容的重大推进举措,标志着近年来业内人士频频呼吁的“国油国运”迈出实质性一步,对保障国家进口石油运输安全、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主任张玉清、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中远总裁魏家福等出席了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签字仪式。
据介绍,进口石油必须依靠大型油轮运输,而目前我国大型油轮数量较少,90%以上的进口石油还要依赖国外油轮运输。近年来业内人士频频呼吁建立中国自己的国家油轮船队,以保障国家进口石油运输安全,即“国油国运”。航运界专家认为,从国家石油安全角度考虑,到2010年我国大型油轮船队的规模至少要保证能承运50%以上进口石油,这要求2010年我国的进口石油运输能力翻一番。
目前,我国主要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等“五巨头”拥有原油进口牌照,而国内有能力从事海外石油运输的公司主要是中远、中海、香港招商局、中外运等“五巨头”,油运巨头间的合作是“国油国运”战略推进的重要前提。
2004年,中远、中石化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建立长期的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此后,双方加紧进行相关业务谈判,以“共同发展、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为原则,确定了长期合作中限定市场运价波动的调节机制,锁定了双方的年运输量,并确定了将来随运力增长而随时调节的运量增长方式,“上封顶、下保底”。同时,双方还就国内船舶燃料油的供应达成合作协议,以此建立起牢固的长期合作关系。上述内容就是2月8日双方签署协议的精髓。
陈同海和魏家福两位“巨头”在签字仪式上未透露双方协议的细节,但都乐观地表示,双方可能在目前合作的基础上,再组建一家合资航运公司,专门从事进口石油运输,该公司未来将谋求在资本市场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