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获悉,尽管民航总局、国家发改委尚未公开下达有关2006年继续征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但国航也紧随海航其后给自己的机票代理人发布了销售通知,表示将继续征收燃油附加费。
国航给各机票代理人的通知称,“近日接到民航总局关于暂取消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截止日期的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以航班日期为准),国航将继续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及规定不变。”
然而当记者致电国航华北营销中心时,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不了解民航总局是否出台了类似的文件,自己给代理人发布政策则是按照“上面”的精神来执行的。
另有民航总局内部人士则向记者透露,目前有关明年燃油附加费续征的政策仍旧在国务院待批,但由于市场销售的需要,特别是航空公司方面的积极申请,目前民航总局对续征问题表示默认。“相信有关续征的文件在近期将会获批,到那时眼下的问题都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