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嘉兴市港务管理局获悉,10月1日起,嘉兴的港口岸线可以实行有偿使用,违反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行为,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港口岸线使用范围、功能的,都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内容。10月1日起,该《条例》将在浙江省范围内实施。
嘉兴有72公里的海岸线,其中深水岸线达到26公里,五级以上的内河岸线约636.75公里。这些能够用作港口、码头建设的岸线无疑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然而,长期以来,港口岸线的开发使用一直是无偿的,岸线使用缺乏统筹规划,深水浅用、优线劣用、闲置不用等浪费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条例》的颁布意味着港口岸线资源的使用将从免费时代进入收费时代!”嘉兴市港务管理局港政管理处处长张保林说,通过收费手段,可以有效避免目前地方政府和港口企业在岸线资源使用中存在的规划不合理、规划执行不力、岸线乱占多用、利用效率低等问题,从根本上推动企业深水深用、节约使用,促进港口建设和发展。
据了解,由于缺乏中长期规划全局性、协调性、长远性的指导,嘉兴内河岸线的利用处于无序状态。表现在:一是沿河工业企业散布,内河岸线资源没有集中连片开发;二是产业项目基本沿线布置,对内河岸线后沿陆域的利用不够,岸线使用与陆域布局不协调;三是企业占用岸线效益不高,一些企业滥占岸线,影响了后续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