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部颁布2007年第7号部令——《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简称《规则》)。《规则》建立了船舶报告制度,确定了电子签证的法律地位。《规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则》是对1993年发布的《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的修订,船舶报告制度是本次修订的一个创新。船舶进出港口可以通过有效的方式向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报告。进港已经报告的船舶,进出港手续可以合并办理,定期签证、年度签证船舶只要进行进出港报告,不再需要办理船舶航次签证。电子签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航运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是海事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本次修订确立了船舶IC卡的法律地位,引入了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EDI)等船舶签证办理方式,为船舶签证的信息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