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首次批准25艘特案免税船舶。这25艘船舶在报关进口、办理船舶登记时,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
从交通部获悉,首批的特案免税船舶分别是中远集团、中海集团、中外运集团、长航集团与河北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这25艘获批船,共计102万载重吨,包括集装箱船与散货船。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特案免税政策和财政部实施意见,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明确享受特案免税政策的条件和申请程序,对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在境外登记的船舶符合一定船龄条件的,从今年7月1日起,两年内申请办理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申请船舶可选择上海、天津、大连为船籍港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为便于申请人有计划安排船舶办理特案免税登记,有关机构将分批次集中办理审批手续,申请人可选择在今年9月1日、2008年3月1日、9月1日和2009年3月1日之前分别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