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线的提单必须在FMC(FEDERAL MARITIME COMMISSION)是“国际海事联邦委员会”备案后才能使用,故美线提单不是所有货代的提单均可用;我外代公司抬头的提单是有在FMC备案的,故可以放心使用。
2. 美线一般是使用货代单(但肯定是有出
船东单的,这点有些人糊涂了),因为货代约比船公司直接放的美线运价会便宜些,货代有个利润空间(其实货代是不能挣差价的,只能吃定舱佣金的,NVOCC才可以吃差价并吃定舱佣金),此也是其生存的原因之一。
3. 货代单的流程是:SHIPPER拿着B/L——交结汇银行——开信用证银行——CNEE——我司代理,代理将M B/L给到CNEE提货(CNEE已在货到前一周就做好了清关手续及交目的港产生的LOCAL CHARGE及换单费)。
4. 注意的是,要让SHIPPER只寄CNEE一套三正三副提单的二本一副或二副则可,留一份正本备丢失时使用,因为在整个流程中银行需要一正,代理需要一正,其它均是多余的,自动作废的;而一旦整套丢失后,后果将是可怕的,必须要报关金额的150%在银行押13个月并连续登报三天,然后船东或货代才可以再出一份新的B/L给您。
5. 提单的有效期是12个月,一正本背书提货后其它自动作废;副本几乎无作用。
6. 对记名提单与TO ORDER提单也要分清楚,TO ORDER提单是谁均可以去提货的;提单的倒签、顺签、预借,美线基本是不能操作的。因为美国是法制社会,美国人的思想是较前位的,其发现货不对板或货值下降了,其将找空子不要货的;但这也不是完全没办法的,可以让CNEE修改信用证期限,对于可以更正的使用证,您可以要求CNEE支持;第二个办法是显示头程船(假如有),让CNEE无法查到真实资料;第三,是让收、发货人均出正本保函。
7. 美国的背书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只要收货人在正本提单背后画个符则可以的(没有象我们一样要有一个公章),所以我常想,美国人一生下来均要练签名而且终生不变,此外其应是很会画鬼符,比中国人画得还像,这样看来美国人其实活得也挺苦的,怪可怜。
8. 提单还必须特别注意不能显示“CLEAN ON BOARD”,因为您的提单若没有不清洁批注的话,则表明此提单已是清洁提单了,无必要再打上“CLEAN ON BOARD”,打上去了的后果是:您很清楚其内面所装的货物,如果混有白粉/走私品等,您签单您得负责,虽然有“SAID TO THE SHIPPER LOAD &COUNT&SEAL”;为此,广州一家货代公司的法人代表曾因一个柜里有4KG白粉而花了100多万元及一年的被调查为代价才脱离了苦海(第一判决是死刑)。
9. ALL IN OCEAN FREIGHT,目前此已是很含糊的写法,已引起官司的了,请不要再使用;因为此ALL IN是包含了O/F、ORC、DDC、BAF、DOC、H/C、LOCAL CHARGE中那部分,您自己都拧不清,对吧?
10. LA/LB“传说”,一些船公司基港是LA,一些是LB,但我们现不论靠那,均可以同做另外一个港,原因是因为其很近?其实这是错误的概念。
11. 我们能这样操作,是居于我们对其港口的了解,LA/LB出港口的大门是相同的,故对于外拖的货物来讲,其拖车费等差别不大,可以认为其相同,这样客户因有信用证要求,我们可以显示另一港作为其目的港;但若是在港口内拆柜,您的提单显示着是另外一港名,那则麻烦了,您的代理必须将货物拖到与提单相同的地点去清关,大约要花多USD100/柜,此费用您得背了,故一定要有清楚的概念。
12. 另附:美国的地名重复很多;拖车有限制;不同的洲相同的名字是很多的,您若不写清洲名,将会是可怕的,有可能您要花多几倍的运费才能了解此案;“华盛顿”,美国相同的地名就不下10个。
13. 尤其是中转港,您在船公司提单中不明确,有可能多花很多冤枉钱,而且时间还长;拖车的卸车时间一般是2小时内免费,超过则按时计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