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整箱货出口货运流转程序
1、委托单位(货主)将托运委托书连同报关单据(包括退税单、外汇核销单、商业发票以及不同商品海关需要缴验的各类单证,如托运时间紧迫,亦可先交委托书,随后补交报关单据)交货运代理人。
2、货代核阅委托书及有关报关单据后缮打托运订舱单(场站收据、装货单)送船公司或船代订舱。
3、船公司或船代配载后将场站收据、或装货单等联退给货代。
4、货代向海关办理电脑报关预录,并提交全套报关单据向出境海关申报出口。
5、海关核运后在装货单上盖章放行,将装货单、场站收据等联退给货代。
6、货代将盖章放行的装货单、场站收据交码头配载室。
7、船公司或船舶代理人根据订舱配载留底缮制装货清单、预配清单,预配船图、货物舱单等送到码头供收货和装船之用。
8、货代向船公司或船代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指定堆场领取空箱。
9、货代到委托单位储货地点装箱(或委托单位送货到货代仓库装箱)后,将集装箱货物连同集装箱装箱单、设备交接单送到码头。
10、码头将船公司或船代提供的装货清单及集装箱装箱单送海关供海关监管装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