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的报检
一、报检范围
包括一切出口食品以及用于出口食品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二、报检要求
1、国家对出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实施卫生注册和登记制度,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出口食品,需产自或储存于经卫生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或仓库。
2、出口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或其代理人在食品出口前应当向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食品标签审核。
三、出口食品的报检应提供的证单
1、报检人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外贸单据: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2、提供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冷库、仓库)的卫生注册或登记号码;
3、预包装食品应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
国际出口化妆品的报检
一、出口化妆品的报检应注意的规定:
1、出口化妆品必须经过标签审核,取得《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方可报检。
2、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化妆品实施检验的项目有:标签、数量、重量、规格、包装、标记以及品质卫生等。
3、化妆品包装容器必须符合产品的性能及安全卫生的要求。
4、其中安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销毁或退货;
二、出口化妆品的报检应提供的证单
1、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或《标签审核受理证明》、相关外贸单据:合同或销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
2、首次出口的化妆品必须提供生产、卫生许可证、安全性评价资料和产品成分表(包括特殊化妆品)以供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出口玩具的报检
一、我国对出口玩具实施法定检验。
二、报检要求
(一)、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玩具及其生产企业实行质量许可制度。生产出口玩具的企业根据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
(二)、申请《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必须符合的条件:
1、出口玩具样品必须按照《出口玩具型式实验规则》试验合格;
2、出口玩具的生产企业ISO9000标准系列和《出口玩具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审表》建立质量体系。
3、在资料审查、型式试验和生产企业现场评审合格后,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出口质量许可证。
(三)报检时间
出口玩具的发货人应在货物装运前7天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口玩具必须逐批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三、出口玩具的报检应提供的证单
1、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外贸单据:合同、发票、装箱单
2、提供《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有效期为5年。
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报检
一、出境动物的报检
(一)报检范围:
动物指的是饲养、野生的活动物。
(二)报检的时间和地点
1、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应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2、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动物出境前30天到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证;
(三)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1、输出观赏动物的,应提供贸易合同或展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
2、输出国家规定的保护动物的,应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
3、输出非供屠宰用的畜禽,应有农牧部门品种审批单。
4、输出实验动物,应有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的审批单。
5、输出观赏鱼类,须有养殖场供货证明、养殖场或中转包装场注册登记证和委托书。
6、实行检疫监督的输出动物,须出示生产企业的输出动物检疫许可证。
二、出境动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报检要注意的规定
(一)报检的范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动物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脏器、油脂、动物水产品、奶制品、蛋类、血液、精液、胚胎、骨、蹄、角等。
如果不是皮张,而是“皮革”,那么就不属于这里所指的动物产品,这种情况类似于咱们关于“木制包装”的报检所提到的内容,胶合板、纤维板不属于“木制包装”一样,因为已经进行了进一步加工,这是大家要注意的地方。
“其他检疫物”是指: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植物废弃物等。
(二) 报检要求
1、国家对生产出境动物产品的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厂、冷库、仓库)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
2、货主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出境动物产品,必须产自经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并存放于注册登记的冷库或仓库。
(三)、出境动物产品的报检时间
报检人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境动物产品,应在出境前7天报检;需作熏蒸消毒处理的,应在15天前报检。
(四)、报检应随附单证
1、报检应按规定填写的《出境货物报检单》相应外贸单据:主要有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
2、出境动物产品生产企业(包括加工厂、屠宰厂、冷库、仓库)的卫生注册登记证;
3、特殊证单:如果出境动物产品来源于国内某种属于国家级保护或濒危物种的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中国物种的动物,报检时必须递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允许出口证明书。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报检
一、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报检范围:
1、贸易性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商品);
2、作为展出、援助、交换、赠送等的非贸易性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非商品);
3、进口国家(或地区)有植物检疫要求的出境植物产品;
4、以上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及铺垫材料
二、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提供的证单 (来源:www.wjexpress.com )
1、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应外贸单据:(合同或信用证、发票、装箱单)
2、特殊证单:
(1)濒危和野生植物资源的,须出具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签发的允许出境证明文件。
(2)输往欧盟、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或地区的出境盆景,应提供《出境盆景场/苗木种植场检疫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