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适装检验认定。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机构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件,并保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加强危险化学品装运条件的检查。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具有不同的危险特性,在运输时,要针对其特性,选择不同的船型、舱型,并只能承运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适装证书中所载明的货种。
3、根据货物特性有针对性地选择航行、锚泊、作业安全措施。如货物比重大,应重点考虑自由液面的影响;货物粘性大,应考虑作业压力对使用管线的影响;熔点高须考虑加温后对船体的影响等。
4、加强船员培训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熟悉所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应当事先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及安全预防措施,掌握安全载运的相关知识;发生事故时,应遵循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行动。有关船公司及船舶应针对具体情况组织船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