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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运]危险品航空运输基础知识——网络培训教材

  •   2.6  允许作为航空货物运输的危险品

      在始发国批准或依据《危险品规则》在所有有关国家豁免的情况下,危险品可以获准作为货物运输。豁免和批准通常是适用于客机禁止运输或客机和货机均禁止运输的危险品。 

      2.6.1 豁免

      经豁免可以运输的航空禁运的危险品,即某些禁止航空运输的危险品经有关国家主管部门预先批准,并且根据《芝加哥公约》附件18中规定提供安全运输方案的条件下方可采用航空运输的危险品。

      豁免应包括:UN编号、运输专用名称、分类、识别、包装及适用的量、特别操作要求、应急反应信息、收发货人姓名地址、始发的目的地机场、飞行路线、运输日期、有效期等。 

      2.6.2  允许运输的危险品不属于绝对禁运和豁免的危险品,只要遵守《危险品规则》的规定均可以安全运输。 

      2.7 例外数量的危险品

      极少量的危险品可以作为例外数量危险品载运,并可以免受《危险品规则》关于危险品标记、装载和文件要求的限制,该货物定义为例外数量的危险品,粘贴例外数量危险品的操作标签。例外数量运输的危险品见 IATA《危险品规则》 2.7.A表。

      

      例外放射:放射性例外包装件指其含有的放射性物质数量小到其潜在的危险在运输中可以忽略的程度。

      包装件外表面任一点的辐射水平不超过 5uSv/h,确保任何暴露于公众面前的辐射剂量是微

      不足道的,并且任何在附近的感光照相物质不会被损坏。放射性例外包装件没有包装测试、包装件级别、包装方式、申报单、机长通知单、装载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制。 但必须做如下要求的标记 

      (1)UN编号

      (2)收发货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

      (3)如果包装件超过50kg,注明允许毛重

      (4)如有干冰作为冷藏剂,还应注明干冰净重 

      限制数量危险品对于某些危险品,如果符合《危险品规则》中关于限制数量危险品包装、数量限制和包装件测试等相关规定,可以作为限制数量危险品包装进行运输。限制数量的危险品 ,必须要用组合包装,不允许使用单一包装,限制数量包装件每件的毛重不能超过30kg,且需要经过在坚硬、无弹性、平坦的水平表面上的跌落试验和在其顶部承受相同重量的24小时高度为 3米的堆码试验。包装件外表面没有规格标记,但必须标有“limited quantity”或 “LTD QTY”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