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航目前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 121号 CCAR-27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托运人应当对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于2004年9月 1日颁布实施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简称 CCAR-276部)是中国空运危险品的主要法规,它有 12个章节:
A章:总则
B章:危险品航空运输的限制
C章: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申请和许可
D章:危险品手册的要求
E章:危险品的运输准备
F章:托运人的责任
G章:运营人的责任
H章:信息的提供
I章:训练
J章:保安要求
N章:法律责任
P章:附则
中国民用航空局对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授权,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从事航空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局方关于危险品航空运输方面的监督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本CCAR-276部的要求。
各航空公司的《危险品手册》。 CCAR-276部要求运营人应制订危险品手册,并获得局方的认可。危险品手册可以编入运营人运行手册或运营人操作和运输业务的其他手册,但应建立和使用适当的修订系统,以保持危险品手册的最新有效,并确保危险品的操作和运输按照其危险品手册中规定的程序和指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