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关单的填写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二是单、货相符。
2)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必须用不同的报关单想海关申报。
3)一张报关单上如果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一般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而一份报关单最多可由四张报关单组成。
4)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件进口后,经过批准转内销或作为以产顶进,也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5)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
6)为实行报关自动化的需要,申报单位除填写报关单的有关项目外,还应填上有关项目的代码。
7)电脑预录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完全一致。
8)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事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原来填报的内容与实际不一致,需立即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9)对于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的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货物或部分货物未能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