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本案中,代表涉案货物的合法权利凭证只能是一套正本提单,也即该批货物应遵循物权法上的“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一权原则,是指同一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成立两个所有权的立法原则。因为所有权是绝对权、支配权,具有排他性,如果同一物上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必然会造成权利冲突。
另外,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特定的独立物,各个物的集合原则上不能成为一个物权的客体。
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本案中,代表涉案货物的合法权利凭证只能是一套正本提单,也即该批货物应遵循物权法上的“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一权原则,是指同一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成立两个所有权的立法原则。因为所有权是绝对权、支配权,具有排他性,如果同一物上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必然会造成权利冲突。
另外,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特定的独立物,各个物的集合原则上不能成为一个物权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