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海关籍以对进出口货物课征关税的税率,称海关税率。进口关税税率通常划分为三个范畴:
(1)普通税率(G.T.RATE),亦称一般税率,一般对未建交的国家或已建交但未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采用。普通税率比优惠税率高1—5倍,少数商品甚至高10倍、20倍,因而是歧视性税率,最高税率。
(2)最惠国税率(MFNRATE),亦称协定税率,一般对已建交并订有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的国家采用。最惠国待遇是国际贸易协定中的一项重要条款,根据此条款的规定,缔约国的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对方,因此,这种形式的关税减让是互惠的、双向的。最惠国税率比普通税率低。
(3)普惠制税率(GSPRATE),日本称特惠税率(SP),加拿大称普惠税率(GPT),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优惠税率,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进行减免,因而是最低税率、是单向的、非互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