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纠纷是指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在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过程中因合同履行、货物运输与保险、知识产权保护等产生的纠纷。
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途径有下列几种。
一、友好协商--国际贸易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
二、调解------在国际贸易纠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出面从中调解。我国仲裁机构采取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办法,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进行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功,仲裁庭仍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到作出终局裁决。
三、仲裁------国际贸易纠纷所涉及到的金额巨大或后果严重,双方都不肯作出较大让步,虽经长期反复协商、调解仍不能解决问题;或者一方态度不好,有意毁约,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则只有采取仲裁。仲裁是按仲裁程序,由仲裁员做裁判,对双方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仲裁员的裁决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败诉方不执行裁决,胜诉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根据胜诉方的要求,出面强制败诉方执行仲裁裁决。
四、诉讼--------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后,通过协商和调解均不能解决,或争议所涉及的金额巨大或后果严重,合同中又没有签订仲裁条款,则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申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