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罚金条款(又称违约金条款)
(一)违约金的概念
违约金又称罚金或罚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向对方支付约定金的金额。
违约金条款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者买方延迟开立信用证和延期接运货物等情况。
(二)罚金条款的内容
罚金条款一般应包括罚金的数额和罚金的起算日的计算方法两项内容。罚金的数额大小,根据违约时间的长短,由买卖双方商定,并规定出最高限额。
(三)关于违约金起算日期的计算方法
计算违约金日期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以约定的交货期或开证期终止后立即起算;另一种是规定优惠期,即在约定的有关期限终止后再宽限一段时期,在此优惠期内仍可免于罚款,待优惠期届满后再起算罚金。
(四)确定违约金数额时应考虑的问题
1.在一方违约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支付。
2.在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一方违约同时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时,确定违约金数额的参考标准就是损失的数额。
3.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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