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进出境环节”是指进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以前,出口货物已向海关申报尚未装运离境时,处于海关监管之下的状态。在这一环节,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海关缴纳关税、海关代征税、规费及其他费用。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货物进出口受国家法律、法规管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
海关征收了全额的税费,审核了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以后,按规定签印放行。这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才能办理提取进口货物或者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对一般进出口货物来说,海关放行即意味着海关手续已经全部办结,货物可以在关境内自由流通或运往境外。
1.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一般进出口货物适用于除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
2.一般进出口货物适用的具体货物
① 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不包括享受特定减免税的);
② 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寄售代销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
③ 承包工程项目进出口货物;
④ 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
⑤ 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⑥ 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⑦ 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
⑧ 租赁进出口货物;
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适用海关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即在进出境环节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按进口完税价格一次性或按租金分期缴纳进出口税费。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实际进出口后,海关对货物一次性进行进出口贸易统计。
⑨ 进出口货样广告品(不包括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⑩ 以保税、展览及其他特殊使用目的等方式进出境后,因故改变性质,或者改变使用目的转为实际进出口的货物。
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
A.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
B.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消耗性物品;
C.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