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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食品检验检疫 收藏

  •   一、范 围:食(饮)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包装容器、食品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及设备。

      (含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产品,但不宜治疗为目的)

      二、报检要求:

      1、预包装食品:进口前申请《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提交申请书、检测样本,检测,发证)

      以保健食品名义报检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取得保健食品批号。进口时,增做“功能性复合试验”,通过后发放《卫生证书》。

      2、检验检疫后核发《进口食品卫生证书》

      三、单 据:报检单、合同、发票、箱单、提运单

      1、《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仅限预包装食品)

      2、原产地证

      3、输出国农药、化肥、除草剂、熏蒸剂使用标准及食品原料、添加剂、加工方法等资料。

      四、销售换证:内地销售前,进口商应持口岸签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申请在当地上机构申请换发《卫生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