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以法律形式从根本上确定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1、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地位主要表现的方面:(4个方面)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订4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以法律形式从根本上确定了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2)国务院成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部门和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作为授权执行上述4部法律,确立了法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
(3)出入境检验检疫法规已形成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奠定了依法施检的执法基础。
(4)在将近百年发展的历史中,借鉴历史传统和国际经验,已形成了一个配套体系完整,监管要素齐备的执法监督体系,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
2、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国家主权体现;
(2)国家管理职能体现;
(3)是保证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的保障。
(4)保护生产安全(保护农林渔业生产安全);促进农畜产品的对外贸易和保护人体健康。
(5)出入境检验检疫实施国境卫生检疫是保护我国人民健康的重要屏障。